一、办事项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审批(初审)
二、办理对象:
在嘉定区范围内申请设立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三、办理条件:
设立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工艺、设备及仓储设施;
2、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查;
5、作出初审意见。
五、办理时限:
收到申报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
六、提交材料:
1、申请情况说明;
2、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企业适用);
5、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适用于迁址、增项、延续等);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7、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9、企业标准(附:上海市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评审意见);
10、委托检验协议书;
11、产品标签样张;
12、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13、人员资格证书;
14、环保部门提供的环保证明。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九、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嘉定区嘉罗公路1188号、联系电话:021-59924818
主办单位: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6号楼309室 电话:021-59991122 RSS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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