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
二、办理对象:嘉定区范围内的动物诊疗机构
三、办理条件:
1、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诊疗场所;
2、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3、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动物诊疗器械和设备;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2、进行人员资质审查和注册;
3、进行选址和布局等现场审核;
4、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
五、办理时限:
收到申报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六、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3、填写《动物诊疗机构预审登记表》(只针对新办企业);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只针对新办企业);
7、企业营业执照;
8、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平面图(标明功能和面积);
9、诊疗设施设备照片及清单;
10、执业兽医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执业兽医健康证明;
11、执业兽医师注册登记表和助理执业兽医师备案登记表
12、管理制度文本;
13、病历卡、处方单、化验单、诊疗协议书等样本;
14、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
15、安装、使用放射性诊疗设备的应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出具辐射安全报告。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宠物诊疗机构通用技术条件》等。
九、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嘉定区嘉罗公路1188号,联系电话:021-59924818
主办单位: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6号楼309室 电话:021-59991122 RSS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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