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一、办事项目: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二、办理对象:

嘉定区专业渔民、非专业渔民;本区许可作业种类为游动作业(丝网)。

三、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和决定。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报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或审核决定;同意的,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或转报农业部审批。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经所属村(居委)同意签字盖章,并附本人免冠1寸照2张。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上海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沪府[1990]34号)、《关于调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的复函》(沪价涉 [1995]221号、沪财综[95]71号)。

七、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八、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嘉定区嘉罗公路1188号,联系电话:021-59924818

来源:执法大队 | 2012-09-07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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