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二、办理对象:
嘉定区专业渔民、非专业渔民;本区许可作业种类为游动作业(丝网)。
三、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和决定。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报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或审核决定;同意的,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或转报农业部审批。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经所属村(居委)同意签字盖章,并附本人免冠1寸照2张。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上海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沪府[1990]34号)、《关于调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的复函》(沪价涉 [1995]第221号、沪财综[95]71号)。
七、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八、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嘉定区嘉罗公路1188号,联系电话:021-59924818
主办单位: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6号楼309室 电话:021-59991122 RSS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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