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制定的《关于完善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实行就业保障补贴的实施意见》(嘉农委〔2017〕70号)文件精神,2016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保障补贴资金(农保部分)由区农委最终审核和发放。2016年共有74人可享受农保就业补贴,补贴资金共60.41万元将以转账方式发放给个人。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从9月15日至9月25日截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委反映或举报。
联系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69989720 传真:69989751
附件:2016年度嘉定区农民专业从事务农就业补贴人员名单(农保部分)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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